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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电视机自燃烧了房子 获赔23万
发布时间:2011-01-07 10:41:00
来源 : 温州网乐清支站
作者:佚名
摘要:装修好的新房眼看着马上就能入住,谁料,新买的某品牌电视机刚装在客厅没多久就引发了一场火灾,将富丽堂皇的新房烧得焦黑。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装修好的新房眼看着马上就能入住,谁料,新买的某品牌电视机刚装在客厅没多久就引发了一场火灾,将富丽堂皇的新房烧得焦黑。昨天,市民杨先生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下,终于从该品牌电器公司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全部家具被烧毁

据杨先生介绍,这台47英寸的电视机是去年11月8日在某家电卖场以5400元的价格买的,后于该月18日11时30分安装,等工人安装完毕后,他因有事情便出去了,谁知在12时40分左右接到小区物业人员电话,说他的房子着火了。等他12时50分到家时,看见房子现场已经有消防员和物业人员在灭火。全部家具、电器等生活用品经高温烘烤、烟熏、水淋后都已经报废。庆幸的是起火时没人在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部门现场勘察后,指出罪魁祸首是杨先生家中的电视机在通电状态下自燃,引燃了旁边的可燃物造成大火,使其刚刚装修的房子毁于一旦。

索赔产生分歧求助消保委

随后杨先生与商家、电视机生产厂家取得联系,但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去年12月9日,杨先生找到市消保委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保委有关工作人员来到杨先生位于市区香格里拉住宅区某幢14楼房子勘察时,只见房间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烟熏后漆黑的模样。

后经市消保委调解,该品牌电器公司终于与杨先生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杨先生22.8万元,同时另赔偿他同品牌的55英寸不同款电视机一台,更换杨先生家中损毁的同品牌电饭煲、微波炉、电冰箱、DVD各一台。

谨防电器自燃

电器使用频繁,很容易自燃。近年来,市民家用电器自燃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消保委提醒,预防电器自燃要做好防范措施:电器在关机时都应该用开关切断电源。现在很多居民在关电视机、空调时都是用遥控器关机,致使电源变压器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而对于许多长时间不用的电器应该拔下插头。特别是冬天不用空调、电视机等电器时,不切断电源,这是很危险的“自燃”隐患。家用电器都应避免长时间工作。空调机、电视机都不能长时间运作,特别是电视机,最多持续五个小时的工作就应该对其进行散热,冰箱应放置在通风的地方,对于电热水器要时常检查其自动调节装置是否损坏,以免发生过热,引起爆炸和火灾等。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保留好购物票据,以便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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