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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生产,谁回收” 或成废旧家电回收主题
发布时间:2020-06-09 11:48:37
来源 : 百姓家电网
作者:佚名
标签: 家电 回收 体系
摘要: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明,当前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到1 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今年报废家电预计将达1 37亿台。

自从家电行业在我国发展多年,各式各样的家电产品走入中国家庭,成为中国消费者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家电产品作为消费品,在经历长时间使用之后,也陆续达到使用年限,产生故障甚至报废,变成了废旧家电。尽管我国的家电销售体系已经发展到庞大而全面,但在废旧家电处理和回收方面,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明,当前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到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今年报废家电预计将达1.37亿台。可见,废旧家电拥有庞大的数量,这将为尚未完善的家电回收体系带来很大的压力。

从当前来看,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主要依赖资源回收的小商贩,但由于缺乏规范,回收的效果难以保证:一些商贩在回收废旧家电之后,仅经过简单处理就再次出售,让很多不够安全的二手家电产品在市面上再次流通,带来很多隐患;还有的商贩为了取得自己所需的零件和金属材料,会对回收家电进行暴力拆解,往往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面对种种弊端,国内还是应该建立健全而科学的家电回收体系。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接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引导更多家电生产企业认识到履行废旧家电回收责任和义务的好处,从而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应收尽收,实现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的多方共赢。

那么家电回收体系应如何建设?从欧美等先进地区的做法来看,一般遵循废旧家电“谁生产,谁回收”的原则:欧盟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指令明确要求生产者应负责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及回收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日本《家用电器回收法》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

而在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中,家电企业也发挥积极作用:对于家电企业来说,对于自家生产的家电产品的结构和材质等更为熟悉,在分解和回收工作将更加得心应手;家电企业还拥有晚上的销售渠道和熟练的安装操作团队,能够更好低对家电产品进行处理;此外,还能借废旧家电回收的机会,对自家品牌产品进行“以旧换新”,既能树立品牌口碑,也能增强用户粘性,长远看来,益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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