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近日,武胜县飞龙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赠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消费纠纷,改变了经营者认为赠品不“三包”的错误观念。
据了解,7月27日,武胜县飞龙镇梅托村三组村民杨某在飞龙镇某电器门市购买了一台空调,获得赠品手机一部。赠品手机仅使用7天,就无法再次充电,杨某找到该店店主张某,要求对方给一个说法。然而对方以“手机是赠品”为由,推说这不在“三包”范围,不予理睬。杨某迫于无奈,于8月4日投诉到飞龙工商所,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开展调查,并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进行说服教育,使经营者认识到:赠品也应该保证质量,赠品质量不合格商家也必须要负责任。最终店主张某为杨某更换了一部新手机,并对此事表达了歉意。
编者说法:
很多商家都打着购买某物品从而赠送其他物品的方式来促销产品。这种促销商品的办法一直都是很“流行”的,因为它既迎合了广大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而且还让消费者觉得物超所值。这种看似双赢的营销方式一直赢得了广大商家和消费者的喜爱。可是商家真的会给消费者这种所谓这么“善良”的双赢麽?
很多商家其实都只是打着“赠品”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可是这些所谓的“赠品”是真的这么物超所值麽,其实不然。这些“赠品”一般都不会是“原产货”。什么是“原产货”呢?就是正品!很多赠品都是一些无厂家、无保证、无品质的三无产品。说穿了就只是用它的外表来吸引消费者,至于什么质量和保证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所以很多消费者在面对购买产品时遇到的这种“赠品”,一定要理智的选择,不要被贪小便宜而冲昏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