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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怎可以这样差 美菱电冰箱
发布时间:2010-08-05 16:48:00
来源 : 百姓家电网
作者:佚名
摘要: 这名消费者是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上的。于2007年购买的美菱冰箱,当时在保时就坏过一次,厂家免费维修。

 这名消费者是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上的。于2007年购买的美菱冰箱,当时在保时就坏过一次,厂家免费维修。这次刚过质保,冰箱又坏了,不制冷!联系美菱厂家,厂家派了肥东的售后,一共去了三个年轻人。这三个人态度极其恶劣!由于该消费者不在家,只知道部分,其中有这样一段:这三个人讲冰箱要带回去维修,并将冰箱上上车就想走,其母亲要求他们留下手机号码、车牌等相关信息。三个人态度极其恶劣,说道:就算我留下,我要不给你,你也找不到我等之类的话语。讲这话很搞笑,工作人员那消费者家的东西,不留点联系方式,最后找谁要东西。后来该消费者打售后电话反映他们的情况,那边以天热导致维修工态度不好。这不是很可笑吗?

小编说法: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是家电维修的的高峰期,因此还在保修期内的产品消费者就会找售后维修,但是有些售后维修的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为此,小编提醒消费者,当您家的家电坏了的时候,需要售后维修时候,要及时和售后取得联系,当维修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的时候们就要找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的时候,就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那些劣质的售后服务无法蔓延。

还有一些在保修期内的产品,虽然维修了很多次但是还是无法修理好,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无偿退货,如果商家不予以退货的,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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