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于空调行业来说,是一个大考年,不但即将上线号称“史上最严格”的空调能效新国标,最近有出台了新一批能效标识实施规则,涉及到空调产品的能效标识与销售。
2020年4月21日,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质检总局第35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公布。该批规则实施有效期为5年。
相关实施规则中,《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加施能效标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2020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1年7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对于《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其能效强制性国标的实施日期已经延期。2020年4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表示,受疫情影响,GB 19567-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2019《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 37480-2019《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实施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到11月1日。
而与《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相对应的能效强制性国标,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经确定于2020年7月1日实施,GB 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经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此外,上述产品中对于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此次的实施细则规定在目录发布30日后出厂的产品应使用包含能效“领跑者”信息的能效标识。鉴于新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即将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则同时废止。
有行业人士分析认为,新一批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将进一步推动国内空调行业的能效升级,不但将有助于空调产品的能效升级,帮助消费者更加清楚放心地选择节能空调产品,更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大方向所在,长远看来将对空调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