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上明明白白写着净水机可以净化水质,买回家去却发现说明书上只表明可以有效改良水质,并无净化水质功效,经销商解释广告宣传是为促销需要,这让购买了此款净水机的消费者张某不能理解,难道广告就不应该为商品真实性负责吗?
张某近日看到了一则推销净水机的小广告,声称该净水机可以净化水质,经过净水处理后的自来水就可以直接饮用,是专门针对山区研制的。在煽情的广告攻势下,张某禁不住花费1680元购买了一台。可是在使用净水机的过程中,怎么也达不到广告宣传的那种效果,而且还产生很多的水垢。
感到困惑的张某找到说明书一看,上面只标明该净水机可以改良水质,并无净化水质的功能。张某找到经销商以广告、商品不符要求退货,经销商解释广告只为促销需要,说明书上没有写明净水机可以净化水质,并且张某属自愿购买,销售过程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在多次协商未果下,张某将经销商投诉到了涉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全面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认为经销商夸大净水机作用,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应该无条件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来回路费。经多次调解,经销商最终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来回路费。事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销商进行了处罚。涉县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买东西不能只看广告,还得注重“疗效”,注意查看说明书标明功能是否与商家宣传相一致,在遭遇广告欺诈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尽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