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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应有权益 延长液晶屏保修期限
发布时间:2010-10-21 08:46:00
来源 : 百姓家电网
作者:徐淼
标签: 保护 应有 权益
摘要:在2010年3.15之后,各大平板电视厂商纷纷提高了液晶屏保修年限为3年,但毕竟液晶电视面板的维修成本偏高,有没有办法更加延长液晶屏的保修年限呢?

在2010年3.15之后,各大平板电视厂商纷纷提高了液晶屏保修年限为3年,但毕竟液晶电视面板的维修成本偏高,有没有办法更加延长液晶屏的保修年限呢?

当然是有,就是家电行业悄然兴起“家电延保”的服务。

消费者到底该不该购买家电延保服务?业内专家指出,建议消费者可适当选择延保服务。

“延保”是“延长保修”的简称,相当于消费者为家电购买的一份“保险”,可以在国家、厂方明确的“三包”规定之余再享受1至4年不等的保修服务。机型和销售价格不同收费标准也有差异,延保价格大致一两百到上千元不等。记者了解到,现在苏宁、国美、大中等大型家电卖场和部分液晶电视厂家都已经推出了“延保”服务,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卖场、厂家推出的“延保”服务购买时间是不一样的,如苏宁是在购机后60天可办理,国美是在购机后180天内可办理。

另外,所有品牌液晶电视的保修期都是按照购买发票上所写时间开始计算,对于不少想趁着年末促销期购机,但是不急于提货和安装的消费者来说,保修期等于被白白损耗掉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尝试与厂家沟通,将开具发票的时间推后,或与厂家约定将提货、安装时间作为“三包”起始时间,但是一定要求厂家在相关文件上盖公章。

总之,编者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要认真阅读服务合同,了解清楚延保起止日期、延保范围、故障责任界定等事项。总之,消费者需擦亮眼睛,明白消费,以防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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