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家住亦庄开发区的李女士称,她2008年8月购买的三星46英寸液晶彩电自今年5月便开始出毛病,“5月,屏幕上出现一条两厘米的黑道;8月,这条黑道扩展成5厘米;到了昨晚,整个屏幕的四分之三都已被黑幕覆盖,而且屏幕上还会出现小格,就像是蒙了层纱一样。”
李女士说,她5月和8月不停地给三星公司售后维修打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说,我的电视是2008年买的,只能享受整机一年的质保服务,现在要修得自己花钱。”李女士说,工人告诉她,维修价格是5000元左右。
“9月看到北京晨报的报道,说跟我同住一区的徐先遭遇跟我相似,我要联系他,大家联合维权。”李女士说。昨日下午,北京晨报的记者联系到9月3日报道中,遭遇质保“分级”待遇的徐先生。徐先生称,报道刊发后,三星公司主动联系了他,并已免费给他更换了有质量问题的液晶屏幕。
北京晨报的记者联系到三星公司客服人员,并将李女士的情况向该公司反馈。客服人员称,目前,三星公司对液晶电视的质保期,依旧执行2010年1月1日后所购的液晶彩电,才能享受整机一年、主要零部件三年质保服务的规定。
但仅过了半小时,北京晨报从三星公司工程人员焦先生处了解到,他们刚接到通知,厂方已发出书面承诺,自2007年9月27日后购买的平板电视,都将执行“整机一年、主要零部件三年”的质保规定。“这规定从发出之日起执行。”随后,记者从三星公司客服人员和其售后维修点处证实了此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