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http://www.315ts.net)上发现了一条对小天鹅洗衣机的投诉,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湖北的邢先生购买了一台小天鹅洗衣机。7月28日早上用小天鹅洗衣机洗完衣服,将衣服从洗衣机取出时,发现一条连衣裙被洗衣机的波盘绞住了,轻轻扯出后,发现衣服被洗衣机磨破,当时对小天鹅400电话进行了投诉。
小天鹅宜昌售后维修点安排了王先生上门维修服务,该人员称洗衣机没有问题,造成衣服损坏的原因是洗涤时水少了,但我们洗涤时水量时44L,漂洗时水量是48L(该洗衣机最高水量是53L)。邢先生提出要求赔偿,维修人员回答要请示领导。
随后小天鹅宜昌售后维修点进行沟通提出赔偿200元,邢先生同意。但因为购物发票已丢失,小天鹅售后便以此为由不再联系赔偿事宜。但在今天(2010年8月28日)洗衣服时,邢先生发现一条手巾从洗衣机的排水管流出,手巾已经完全损坏,发现该洗衣机确实有缺陷。因此希望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督促该厂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改进产品缺陷。
图为小天鹅的LOGO
小编说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是法律对于消费者权利的肯定。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在本案例中,邢先生家的洗衣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衣物多次被洗衣机绞住甚至损坏,自身的财产受到了侵害。这台洗衣机不仅不能保证洗涤,还对衣物造成了损伤,可见有着比较严重缺陷的。邢先生随后提出赔偿要求,小天鹅售后维修也在沟通后与邢先生达成一致。却不想,在听到邢先生将购物发票遗失后立即“变脸”,不再联系赔偿事宜。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缺陷的几种情况:生产缺陷、设计缺陷与经营缺陷。邢先生家的洗衣机就符合生产与设计缺陷的情况,因此对厂家要求赔偿是合情合理的。合理要求却因丢失发票而不能实现,实在是让人惋惜;而小天鹅售后大玩“变脸”,也谈不上诚信。
小天鹅广告标语很不错——全心全意小天鹅。可是对于用户而言,小天鹅的“心”在哪里,“意”又在何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