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http://www.315ts.net)上发现了一条对小天鹅洗衣机的投诉,具体内容如下:家住北京的刘女士于2007年10月购买了一台小天鹅XQB55-801洗衣机,当时脱水声音很刺耳,她没当回事。前不久洗衣机的水位调控失灵,无论设哪个档位,总是要放满一桶水才开始洗涤。
于是刘女士在7月27日拨通了小天鹅北京区服务中心的电话。第二天售后人员到家进行维修,在更换零件并收取各种费用合计260元(没有开收据),故障并没有得到排除,水位调节仍旧失灵。刘女士随即联系师傅继续修理,然而在苦等了5天之后还没见到维修人员上门。愤怒之余,刘女士再次拨通了服务中心的电话,被不耐烦的客服告知换师傅的话还要继续等电话。
小编说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这是法律对经营者的义务的规定。
在本案例中,小天鹅的售后维修人员不够专业,用晃动内桶的方式来解决水位调节问题,故障没有完全排除,就收取费用。最严重的是,在消费者联系后续维修事宜的时候,一直让消费者在家里苦等5天,却迟迟不见维修人员上门服务。而且在多次拨打服务中心电话后,客服人员的态度也变得很生硬,不耐烦。
售后维修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与厂家、经销商争议的焦点,而消费者在争端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厂家、经销商进行平等的对话。在本案例中,小天鹅北京服务中心的售后维修人员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维修要求,采取不合作的推脱态度,难免会受到消费者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