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15消费电子投诉网(www.315ts.net)报道:部分消费者反映LG液晶电视IPS硬屏变软屏的投诉。用户反映,LG的销售商和广告均宣称32LH20R、32LH30RC型号的电视机显示屏采用了韩国原装IPS超稳硬屏,但在配送时却上演“狸猫换太子”戏法,变身为软屏的电视机。由于32LH20R型号属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故不少用户质疑LG有意瞒天过海,目的就是为了压缩成本!
屏幕悄然被换 顾客极为不满
为了能买到一款既实用又实惠的电视机,张先生做足了事前的准备功夫。经过网上的多番比较,他最后决定选择LG 32LH20R液晶电视。一来,LG的官方网站上介绍32LH20R的电视机采用了时下先进的韩国原装IPS硬屏,二来,该电视还是家电下乡中标的产品,价格相当实惠。对于IPS硬屏的问题,张先生也多次向卖场的促销员求证,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他满心欢喜地购买了。
然而,好事多磨!让张先生始料不及的是,LG发来的电视机并非是IPS硬屏,取而代之的是“夏普屏”,多次与LG方面交涉,但均被告知,“该型号的屏幕不是LGD IPS液晶屏就是夏普屏”。由于多次交涉均无结果,张先生只好向315TS提交了投诉。
LG回复欠说服力 用户多处质疑
对于张先生的投诉,LG方面回复称:“用户购买电视后发现液晶屏和之前在商场看到的同型号的屏存在区别,已向顾客解释只是液晶屏分子排列的顺序不一样。LG液晶电视是夏普屏与LG屏混用的,但都是符合LG液晶电视对屏的技术要求。”
对于厂家回复的结果,张先生极为不满,他反映LG并没有联系他,何来解释?此外,厂家的解释存在混淆视听,推卸责任之嫌。
小编评论:按照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主动作了足以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比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了严重失实地美化其商品或者服务的宣传资料或者说明,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换货、退货,还可以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经营者构成欺诈为由,要求经营者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目前电视市场上,针对软屏冒充硬屏进行销售的,或许并非仅有LG一家,国产电视机品牌中也有相关的投诉问题。但与LG厂家处理方式不同的是,国产品牌均给用户做退换或者赔偿处理。例如:辽宁的李先生在国美电器某门店购买了一款电视机,当初导购员承诺该型号的液晶面板是硬屏,但电视送货上门后,李先生经过判断才发现液晶面板是软屏。经过315TS的调解后,国美电器给用户办理了退货手续。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LG厂家竟推卸责任,声称LG液晶电视是夏普屏与LG屏混用的,但都是符合LG液晶电视对屏的技术要求,希望LG电视能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最后,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索要相关凭证并保管好,以便日后维权。当遇到权益受损时,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并且要及时维权,只有拿起法律这个有效的武器才能保护我们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