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网接到投诉:我是一名松下等离子电视消费者,2009年04月29日在广州福多来电器商场购买松下46PZ800C等离子电视一台,10800元,但不幸的是在今年06月11正常使用中电视内屏上部开裂20厘米左右,导致不能开机,电源红灯闪烁,没有任何图像,外屏正常,无任何擦花等人为现象。在和松下公司客服联系后,维修人员仅上门拍照,几日后答复:没见过这种现象,非正常性能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需自费维修,7000元左右还打不住,要看具体情况,已基本没有维修价值。
我的机器才使用一年啊,松下公司保修证承诺:在正常使用中屏保两年!现在,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的机器是人为损坏的情况下松下公司拒绝保修的答复,我不能接受,不开机箱,不做检测,就凭维修部上传的几张像片轻率下结论,没有给我任何书面拒绝保修的理由,对松下公司有关人员这种漠视消费者权益,不负责任的态度深感气愤!
我也咨询了有关质检部门和业内维修人员,都表示:我的机器内屏裂纹应该是由屏幕内部产生,并不是外力损坏所致。同时还表示等离子电视工作温度显著高于液晶电视,等离子内屏采用的材料会因内部温度的上升可能导致炸裂,这种原因的损害应当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厂家应予免费维修或者退换新机,更何况我的机器还在保修期内。
通过在网上搜索,我发现松下电视这种等离子屏裂时有发生,并不是松下公司回复没见过,这就更加说明我的这台机故障不是偶然现象,而是质量问题。
编辑点评:一万多元的电视就使用一年,对于一个国际品牌来讲质量问题确实令人担忧,但是更令消费者担忧的是松下公司这种无理推卸责任的态度,令消费者对信誉问题的担忧更是加固了事件的进展,现在,已经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破坏,希望松下公司尽快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售后部分已实施15年,但消费者仍在各种消费纠纷中处于弱势地位,无奈的消费者只有向消协、工商部门求助。尽管如此,仍有不少消费者难以让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索要相关凭证并保管好,以便日后维权。当遇到权益受损时,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只有拿起法律这个有效的武器才能保护我们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