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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收维修费 百姓权益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0-06-11 16:56:00
来源 : 百姓家电网
作者:王珂
摘要:在我国,目前每个品牌的售后都不尽相同整机一年包修,产品还在三包期内,本起案例当事人刘先生很明显就是因为对产品保修不够明确,最后才出现上述事件。但包修期内修家电竟然还要收服

据中国消费者报消息:近日,刘先生家的电视不明原因突然坏了,他赶紧拨通了售后维修部门的电话,对方动作很快,马上就有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人员检查了一番之后告诉他电视机内部的一个零件坏了,但是现在没有这个零件,得把电视返厂维修,费用是200元。刘先生一心只想快点儿把电视机修好,就交了200元钱,让维修人员把电视拉走了。

等来等去,10多天过去了,电视机一直没送回来。刘先生打电话给售后维修部,对方称要送到山东总部去维修,差不多得20多天的时间,让他耐心点儿。刘先生认为上门的维修人员应该跟他说清楚大概需要维修多少天,可对方没有交代清楚就把钱收走、把电视机拉走,很让人恼火。于是,刘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大连市红旗工商所。

大连市红旗工商所立即展开了调查。售后维修部称返厂维修是件麻烦事,时间也是不确定的,不能当场承诺消费者具体的维修时间,但对事前没有告知刘先生表示抱歉。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售后服务部门答应给刘先生配备一台电视机,维修期间先看着,等电视机维修好了之后再换回来。刘先生同意调解结果。

小编评论:在我国,目前每个品牌的售后都不尽相同整机一年包修,产品还在三包期内,本起案例当事人刘先生很明显就是因为对产品保修不够明确,最后才出现上述事件。但包修期内修家电竟然还要收服务费?这令众多消费者头疼不已,所以消费者维修前最好大致了解维修期限,这样才能早做准备,或者要求售后维修部门提供备用机,这样才能让我们的清楚消费。

另外在本期事件中,维修人员收取刘先生200元的零件维修费?很明显这是骗取维修费,一些一些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人员不遵守国家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从而引发消费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有律师指出,三包规定整机包修一年,是指在新机购买后的一年内,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都有权享受免费维修服务,而不必支付任何部件费、维修费和上门费等等。邱宝昌提醒消费者:一旦出现类似的收费问题,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收费单据,以便事后维权。维权的途径既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进行法律诉讼。

最后,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索要相关凭证并保管好,以便日后维权。当遇到权益受损时,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只有拿起法律这个有效的武器才能保护我们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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