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山西省质监局抽检结果显示,由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2009年3月12日生产的一款规格/型号为CFXB30-50R的荣事达电饭煲,在能效等级上不符合相关标准。
7月30日,上海市质监局抽查结果显示,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的一款型号为RSD-07A、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8日的电炖锅产品在接地措施检测项目中也被检查出严重的质量问题。
8月2日,广东省质监局在理性的一次抽查检测中,荣事达一款豆浆机产品再次“名列榜单”:荣事达该款豆浆机型号为RD—160B,检测结果为非正常工作。
在短短的不到三十天内,三次登上省级质检报告黑名单,对于一家品牌小家电企业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但这却是事实。
尽管自今年苏泊尔锰超标事件以来,小家电产品问题事件不断,先后有武汉工商局九阳“漏电门”、质检总局艾美特“问题锅”等重大小家电案例,然而类似于合肥荣事达这样的两个月内接连三次登上全国省级质监局的“黑榜”,今年还是小家电行业内的第一次。
记者认为,由于质检部门公布检测报告后,工商部门并没有及时行使部门功能,使得问题产品“有检无罚”,更使得企业即使质量问题频出也照样“处事不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