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安晚报》的消息说,继今年7月1日,西安市7区一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760元/月后,记者获悉,本年,该省拟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涨幅会小于上次调整的幅度。
我一点儿也不觉振奋,自己不振奋,也不为西安、陕西的劳动者振奋。因为,类似的调整,早已渐渐失去了实际意义。
我至今没有去过西安,但每月760元收入,能否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一类地区里生活下来,却是可以想见的。炒菜敢放油么?晚上敢用电么?应该就成其为现实问题。我想问一下:如今,在西安市的一类地区,实际的、市场性质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且说一说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吧。湖北荆州,今时今日,为中国内地极其普通的中小城市之一,近些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甚至要说很穷了。就在这座城市下辖的乡镇里,工价,现在大致是这个样子:检棉花,或者做农田里其他一些劳动强度并不大的活儿,60-65元/天;木工,100元/天;泥瓦工,120元/天;泥瓦小工,80元/天,除此以外,每天要供中午饭,必须有鱼有肉。是为市场标准的、相对低端劳动者的劳动待遇。同时,经过大幅调整后,荆州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今年达到了750元/月——我们这样一座小城的最低工资标准原来基本不比大都市西安低,于某种语境中,几乎要说是“德政”。然而,实际上,拿着这样一个标准的劳动待遇去市场上招聘,只能无望而归,基本就不会有劳动者来“自投罗网”。尽管,我们荆州,真是很穷的一座城市。以故,荆州市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尽管幅度很大,但实际上不能令普通劳动者振奋,于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这样的工资调整,只能说是“空调”。
不幸的是,这样的“空调”,基本已成为现实国情。目前,国内最高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大约是深圳市的1100元吧(再扣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部分,就只剩下区区数百元了),我想问一下深圳市委王书记,问一下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这些天,在深圳市场,普通大米多少钱1斤?1斤白菜多少钱?1斤猪肉多少钱?如果不是靠了拼命加班,一个在单位时间段内辛苦劳动着的劳动者,他能否养活自己?他应不应该能养得活自己?深圳已经如此,何况在其他地方。
“空调”,构成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最大问题。即最低工资标准已远低于市场性质的、相对低端劳动者的实际待遇标准,已名存实亡。衍生出“怪现状”:因为并非为“实调”,越是低端劳动者,越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多大关系,而既然为“空调”,为“空头人情”,无须费力落实,越是引得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兴趣,不仅关乎工作惯例、例行公事,也渐渐能成为特定框架体系内拿得出手、说得出口的“德政”。尽管这“德政”,置于现实生活中,基本为“空德”、“无德”。
为民生计,人们所期望者,当然是“空德”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德,“空调”能变成为“实调”,使得最低标准的工资中真正包含了道义、责任,包含了对于劳动价值、劳动者尊严的承认,至少能够保证:任何一个劳动者,他在单位时间段内的辛勤劳动所得,能够维持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底线基础之上的生活水准。社会财富本为劳动、劳动者所创造,任何一种工作,任何一份职业,但凡他还有存在的必要,就是有足够价值的,就是应该能维持劳动者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底线基础之上的生活水准的。
所以,才有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及于社会中等收入水平的一半左右。但中国没有权威的社会中等收入统计,那么,揆之现实国情,取财政供养人员平均收入——包括现金收入,以及量化的福利收入——为标准好了,设定于后者三分之一至一半的水平上,应该是比较合适的,能够保证劳动者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底线基础之上的生活水准所需。换句话说,则财政供养人员实际收入不能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3倍,亦为国际惯例,对于权力的具体约束措施之一,体现了政府、公务员与民众同甘苦的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