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发现了一例对于海信空调的投诉,投诉人是山东的牛先生,具体投诉内容如下:
海信空调电路板频繁维修,故障原因两年未查出。
先说故障现象,海信维修人员多次声称:电路板损坏的原因非常复杂,无法明确。这种笼统的回答显示了他们的技术水平与在媒体上宣扬的技术含量多么高、技术能力多么强有着天渊之别,如果连故障原因都出不出的话,那么你们的产品的技术含量能高到哪里去?如果你们能够把产品做好,那么就能把故障查清楚、解决好。如果连故障都解决不好,那么产品也一定做不好!
关于解决方案,海信单方面提出延长保修期,不退回维修费。我坚决不同意,提出如下观点:
1、本次维修是第二次维修,故障现象、损坏及更换部件、维修费用与第一次的维修如出一辙。可以说明第一次没有维修好或者说没有找出问题所在或者更换的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应该退回维修费,而不是延长保修期。
2、消费者有知情权,有权利了解产生故障的真正原因。连续两年相同的部件出现相同的故障,只更换部件,没有查处问题所在,难道能算作维修完毕吗?在没有维修完毕的情况下收取维修费,合理吗?消费者连续两年,每年支付三多元的维修费,试问一下你们的良心何在?
3、海信的维修服务完全是在利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地方,欺骗消费者。
另外,我想请教海信的管理层4个问题:
1、没有查出故障的根本原因,算不算维修完毕?
2、没有维修完毕,该不该收费?
3、收费后没有解决问题,应不应该退钱?
4、问题奶粉可以召回、隐患汽车可以召回,那么存在质量问题的电路板就不可以召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