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王女士于2009年8月份通过某电台的电视购物节目购买了一部金力手机,8月中旬收到手机后,王女士却发现手机的电池不能正常充电,这可极坏了王女士,立即将手机寄给商家要求更换,但是月末王女士受到商家寄回的手机,可手机依然充不上电。网女士于商家再次联系时,商家却大变脸不予理睬,无奈王女士拨打投诉电话,但是该商家一直无做出任何回应。
网购陷阱大 投诉维权难
这几年,电视购物以其方便省事、送货上门等优点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但是笔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存在夸大宣传、产品质量有瑕疵、购物凭证不完备等问题,电视购物过程中出现的消费维权问题成为新的投诉热点,在各大投诉网站上也是榜上有名。
首先,网购的交易过程很简单,只需要打通电话,说明产品的型号,过上几天便可收到产品,所以在交易过程中,大多消费者众多消费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货到付款方式,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事先验货权。不先缴齐货款,消费者往往不能打开包装验货,而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投递公司并非销售主体,对消费者退换货的要求难以满足。
其次,购物凭证不完整,维权举证困难。许多电视购物公司自身并不生产产品,接到消费者的订购电话后,会直接让供货单位发货,通过投递公司送货并收款。由于一些公司实际上充当了批发商的角色,不能提供完整的购物凭证,有些即使提供凭证,也没有明确的产品名称、厂家地址、商品规格、保修单据等详细资料,造成消费者事后维权举证困难。
最后,广告不实,过度夸大产品功能,干扰消费者的理性选择。有的电视购物广告通过多次、反复的视觉轰炸,利用化妆、拍摄技巧或者电脑处理等手段过分夸大产品功效,有的则使用所谓消费者现身说法的手段编撰故事,对不知就里的消费者极具诱惑性。而“限量发售,售完为止”、“全球价格底线”等刺激消费者购买欲的夸张用语更是屡见不鲜。
小编提醒:法律的缺陷就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电视购物维权难,这个时候广大消费者就陷入了两难的困境。所以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的过程中一定要在细节上多加注意。首先选择看到真实的物品后再付款。其次要在拨打电话过程中进行录音,保留申诉的证据。最后,最后尽量不要选择异地购物,环节越多,在售后服务上越难以保障。所以尽量要选择理性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