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 要防价格“两张皮”
2010-08-24 作者:罗可馨 黎颍 出处:贵阳晚报 【原创】 责任编辑:
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对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应执行同一销售价格,并严禁抬高售价、变相提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同时省物价局还制定了家电回收的参考价格表。
省物价局要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销售、回收、拆解处理企业应当合理制定和执行相关价格,合理制定家电零售价格,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不得借家电以旧换新之机任意抬高售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或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中标销售企业销售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家电产品时,对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应当执行同一销售价格,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同时,省物价局制定了《贵州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回收参考价格表》,依据这一参考价格,中标回收企业根据不同品种、规格、型号,与消费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各中标销售、回收、拆解处理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销售或回收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以旧换新的新家电产品品牌、产品制造商、规格型号及其销售价格及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回收价格,严禁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其它费用。
在家电以旧换新中,对有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压级压价、价格歧视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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